2014年7月31日

娛樂與藝術

純藝術或純娛樂其實蠻好分的,這邊要講的其實是ACG的部分 XD

ACG,甚至再加上M(小說)的ACGM,其實根本上即是一種創作物,既然是一種創作行為,必然包含作者之經驗、思想、技術。既然一樣有經驗思想技術,那跟藝術的產生過程好像差不多,這樣是否也可以把ACGM稱為是一種藝術?

當然我也不是啥藝術的專家,以下純粹個人意見,有錯請指正。


個人認為,ACGM的範疇內,有的算是藝術,有的則不算,比較偏向娛樂 XD


這可以從兩個層面來看,第一個是這個作品的創作水準,第二個是創作者想傳達的的思想和目的。


前者其實不用多說,例如有精美作畫、優秀分鏡、動人音樂的動畫,跟節省經費沒什麼在動的墊檔番組比起來,前者比較有機會跨過藝術的門檻,雖說不是絕對,但是在畫面呈現上也要有說服別人的水準,紮實的繪圖之於漫畫、洗鍊的文字之於小說也一樣是進入藝術領域的基本條件。至於遊戲,包括影像音樂互動等內容,和動畫一樣也是一門綜合藝術。

再來就是思想及目的,這點應該比創作水準還重要。

根據wiki,藝術創作的目的可以分為無動機(non-motivated)及有動機的(motivated)兩類。

無動機而言,大致上是美感的追求、想像的具現等,可以視為一種經驗想法的記錄或分享。
比方說我覺得用我這白內障的眼睛看到的荷花池超美的,真想把他畫下來讓大家看看,之類的。 一般而言為了將自己的經驗或想像傳達給眾人,會有較高的創作水準,個人覺得這也使得無動機的創作會比較接近純藝術的範疇。


至於有動機的目的,例如對政治或社會議題表達意見、娛樂、治療、宣傳或商業需求等等。若藝術的目的是屬於有動機的,就會跟其創作的水準或方法有關連。


那麼再回到ACGM主題,現代的作品目的大致上都是娛樂,也有一些是對所見現象的記述,對社會議題的意見表達,甚至有一些個人覺得接近純藝術了。

最常見的娛樂,各式ACGM作品都很多,就不贅述。

第二類,比較具有社會意義或哲學性的作品,以漫畫為例,從手塚治虫的漫畫(個人思想),到島耕作(歷史記述)都算是吧。
對這類作品明顯的認知方法是,在看漫畫的時候你可以察覺到「這東西不算純娛樂,好像想表達什麼」。

第三類,接近純藝術的作品。會說接近是因為ACGM創作通常還是會帶有娛樂的目的。
但是在創作過程中,圖文影像音樂等媒介之間將創作者的想像完整地傳達給觀賞者,而這想像也能讓人感受到具有美學或深意的情感與意識,那麼將這樣的作品稱做藝術,我想也是沒什麼問題。



講了一堆廢話,其實不管是娛樂,表達意見,純藝術創作,其實也沒有所謂的好壞。這篇文講的也只是自己會在心裡作的小小區分方式而已。

總之,個人覺得,在這個創作及發行門檻低,且資訊量又大、流通又快的時代。
透過適合自己的區分方式去選擇想要接觸的作品,也是相當重要的一件事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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雖然說腦內總是會裝著各個時期的無用知識,例如PAD的寵物能力

..但這又是另一個故事了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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