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1年3月17日

試述容易滿足的程度與快樂的關係 (25分)

標題隨便打的。



知足常樂這種老生常談的道理自然是不用多說,
人類因為不滿足而進步這種事實也不用多說。


這次想說的是,
到底要不滿足到什麼程度,或是到底要怎麼樣才會認為一個人是好的?
不管對自己或對他人。

一個你需要與他時常來往的人,有著許多優點,也有一些缺點,
當作正常人來評斷的話,優點:缺點=7:3好了。
但是絕大部分的人會認為優點是應該,缺點便是要扣分,便會把這比例較少的缺點放大來看。
(甚至認為是缺點的地方根本不是此人的問題)
「這人什麼都好,但就是太自以為是了,真是令人受不了。」
從句子結構上來看,這話的意義只是強調自以為是,根本不在意這人其他地方好不好。


但有人是完美的嗎?或者有人應該要是完美的嗎?


或是平常都很好,偶而有不佳的表現就銘記(?)在心。
跟人約10次,準時9次、遲到1次就變成遲到大王。
(當然我不是說遲到是應該的啦)
有點類似天氣預報正確的時候沒人在意,但只要報錯就鞭到爽一樣。
也可以說像是打一篇十萬字的文章,總會有一個字打錯之類的。


相對而言,只看到別人優點的人大多會比較快樂,人緣也比較好。
(姑且不論有些人擅長表面上來往啦)

雖然不是只看優點一定比較好,只是這種事情一定是互相影響的。
不滿足是進步的動力,在意缺點或不好的地方,對於彼此來往不管於公於私可能都有好的影響。
但對別人的優點予以欣賞,可以覺得自己有個這樣的好朋友/家人/同事,這樣也很不錯不是嗎?


換成自己的情況也一樣,喜歡自己、對自己有不滿都很重要,
一方面可以增加自信與保持快樂的心情,另一方面當然是改變或進步的動力。
一樣老生常談所以(ry


雖然不能要求每個人都把別人的優點和缺點條列出來,然後比較一下。
可是當一個人對其他人永遠都只有不滿或抱怨的話,那要時常保持愉快的心情也很難吧。



=
真是一篇廢話 "炸"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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